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2025-08-09
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一、总则
  1. 制度目的: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驾驶员、场站工作人员等)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管理。

  1. 基本原则: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分明” 的原则,以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为主要考核依据,将考核结果与奖惩直接挂钩。

二、考核组织与周期
  1. 考核组织:成立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运营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审批奖惩决定。

  1. 考核周期: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 12 月份开展上一年度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与内容
  1. 考核对象

  • 部门考核:包括安全管理部门、运营调度部门、车队、维修部门、场站管理部门等。

  • 个人考核:包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驾驶员、维修人员、场站工作人员等全体员工。

  1. 考核内容

  • 部门考核内容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是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员。

  • 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如年度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指标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隐患排查的频次、隐患整改的及时性和彻底性,重大隐患的上报与处理情况。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包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覆盖率、培训效果评估情况。

  • 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急处置情况,包括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发生突发事件时是否能有效应对。

  • 安全生产投入的合理性,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更新等费用的投入情况。

  • 个人考核内容

  •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是否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安全行为表现,如驾驶员是否存在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维修人员是否按规范进行车辆维修作业;场站工作人员是否遵守作业安全规定等。

  • 隐患发现与报告情况,是否及时发现并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 安全生产培训学习情况,是否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是否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 应急处置能力,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是否能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四、考核标准与方法
  1. 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满分 100 分)。

  • 部门考核:优秀(90 分及以上)、良好(80-89 分)、合格(60-79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

  • 个人考核:优秀(90 分及以上)、良好(80-89 分)、合格(60-79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

具体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例如:驾驶员年度内无交通违法记录得 20 分,每发生一次一般交通违法扣 5 分,发生重大交通违法扣 20 分等。
  1. 考核方法

  • 资料查阅:查阅部门的安全生产台账、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急预案等资料。

  • 现场检查:对生产作业现场、车辆状况、场站设施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安全管理状况。

  • 日常记录:结合日常的安全检查记录、监控数据、事故处理记录等,对考核对象的安全表现进行评价。

  • 民主评议: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对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 综合评定: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考核等级。

五、奖惩措施
  1. 奖励措施

  • 部门奖励

  • 考核为优秀的部门,授予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 称号,并给予部门集体奖金(公司全年的利润%5)。

  • 考核为良好的部门,给予部门集体奖金(金额低于优秀部门%3)。

  • 个人奖励

  • 考核为优秀的员工,授予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称号,给予个人奖金(3000元),并作为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 考核为良好的员工,给予个人奖金(金额低于1000)。

  •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如及时发现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在应急处置中表现英勇等,可给予额外的专项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1. 惩罚措施

  • 部门惩罚

  • 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取消该部门年度所有评优资格,部门负责人向企业考核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讨,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部门的部分评优评先资格。

  • 因部门管理不善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给予降职、撤职等处分,并根据事故损失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 个人惩罚

  • 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培训期间停发部分绩效奖金。培训后仍不合格的,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不安全行为,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罚款(500元)等处分。

  • 员工存在严重违规操作或失职行为,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隐瞒事故隐患、谎报或迟报事故的员工,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考核结果应用
  1. 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年度绩效评价、薪酬调整、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 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考核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1. 考核结果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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