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能否包网约车的深度分析

2025-06-19
旅行社能否包网约车的深度分析
在旅游服务体系中,交通出行是保障游客行程顺利的关键环节。网约车凭借便捷性、灵活性在日常出行领域快速发展,但从旅行社规范包车业务的角度来看,其并不适合作为旅游包车使用,具体可从营运资质、安全监管、法规政策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营运资质差异:核心资质的根本性缺失
旅行社包车业务对车辆运营资质有着严格要求,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必须租用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的车辆,且每辆车需持有《道路运输证》,证件需定期审验以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合规运营状态。而网约车的资质体系与之存在本质差异,即便车辆拥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也仅能证明其符合网约车平台运营规范,无法满足旅游包车资质要求。
以黄山某国际旅行社违规案例为例,2023 年 6 月 6 日,该社为游客安排送站服务时,使用未通过平台预约且未支付费用的网约车。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 “旅行社应向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的规定,最终被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处以行政处罚。该案例充分说明,缺乏旅游包车资质的网约车一旦被旅行社使用,将直接触碰法律红线。
二、安全监管差异:旅游包车高标准难以满足
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围绕 “人、车、路” 构建了完整体系。车辆需强制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统一监控平台,实现对车速、路线、驾驶行为的实时监管;同时,车辆需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确保制动、转向等关键系统安全可靠。
反观网约车,其安全监管侧重于平台层面,如驾驶员背景审查、行程轨迹记录等,但对车辆长途行驶适应性、复杂路况应对能力缺乏系统性检测。例如,在旅游旺季的山区道路行驶中,网约车可能因未经过针对性的底盘、制动系统检测,面临更高的安全隐患。多地交通部门要求旅游包车必须接入如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而网约车各自接入平台监控,无法满足旅游包车统一监管要求。
三、法规政策限制:明确禁止的制度性约束
国家层面,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推行旅行社用车 “五不租” 制度,其中 “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直指网约车资质缺陷。地方政策进一步细化,如常州市要求旅行社必须与具备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签订合同,严格落实 “五不租” 制度;深圳市文旅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旅行社使用网约车行为。
若旅行社违规使用网约车,将面临阶梯式处罚:初次违规可能被处以 5000 元 - 5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15 天以上,甚至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若因车辆问题引发安全事故,旅行社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 2024 年某省旅游大巴事故为例,涉事旅行社因使用无资质车辆,最终承担超千万元赔偿。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资质合规性、安全保障体系,还是法规政策要求来看,旅行社均不应使用网约车作为旅游包车。为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行业秩序,旅行社应严格选择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杜绝违规包车行为,实现旅游服务的规范化、安全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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