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客须知
销售价格
收客年龄:20-75岁,75岁以上+300元/人附加费,13-19岁+300/人附加费(必消同成人)
儿童:2-12岁为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不含门票。含首道门票+200元
男女比例1:1或女多男少,单男或全男不收
同批10人内,超出需现询
出发地 | 班期 | 成人价格 | 儿童价格 | 单房差 |
福州 | 7月9/13/16/20/23/27/30日 | 2590 | 2590 | 580 |
行程特色
简易行程
品质承诺:福建拼团,拒绝全国散拼
团队人数安排25人左右一团,精致小团专属服务
玩在重庆:开启一场沉浸式游重庆之旅,打卡精华重庆美景-天生三桥,仙女山、蚩尤九黎城、乌江画廊、鹅岭二厂、磁器口、李子坝、解放碑!在春日的重庆, 邂逅一场属于您的奇妙之旅吧!
酒店升级:全程准四(网评3钻)酒店
安心用车:正规旅游空调车,1人1座,配备专车司机,安全舒适
特别安排自选自由活动一天或自费参加游览世界文化遗产一日游
天数 | 简易行程 | 住宿安排 | 早餐 | 中餐 | 晚餐 |
D1 | 福州飞万州 FU6595(14:00-16:55) | 万州三钻酒店 | × | × | × |
D2 | 万州-武隆天坑-仙女山-武隆/彭水 | 武隆/彭水三钻酒店 | √ | √ | x |
D3 | 九黎城-乌江画廊游船-重庆 | 重庆三钻酒店 | √ | √ | x |
D4 | 超市-鹅岭二厂-磁器口-李子坝轻轨站-龙门浩老街-解放碑-洪崖洞 | 重庆三钻酒店 | √ | √ | x |
D5 | 自由活动或自选大足一日游套餐 | 重庆三钻酒店 | √ | x | x |
D6 | 重庆-万州飞福州 FU6596(15:20-17:55) | x | √ | x | x |
1
福州飞万州 FU6595(14:00-16:55)
餐:自理
住:万州三钻酒店
自行在福州长乐机场办理值机手续前往万州五桥机场,抵达后接机入住酒店。
2
万州-武隆天坑-仙女山-武隆
餐:早中
住:武隆/彭水三钻酒店
早餐后乘车大约4小时前往武隆游览【天生三桥】(出口电瓶车15元/人自愿选择)天生三硚形成于数百万年前,藏匿于地下,由地下洞穴崩塌形成三座天然石拱桥加上两个天坑构成“三桥夹两坑”的世界奇特景观,包容了山、水、泉、峡、峰、瀑等众多景色,是众多大片的取景地。【武隆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自愿选择)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地处重庆东部武陵山脉,以其江南独具魅力的高山草原,南国罕见的林海雪原,青幽秀美的丛林碧野景观而誉为 南国第一牧原 和 东方瑞士 后入住酒店休息。
3
九黎城-乌江画廊游船-重庆
餐:早中
住:重庆三钻酒店
早餐后乘车前往【蚩尤九黎城】欣赏雄伟壮丽的九黎宫,感受苗族文化的独特魅力,景区以苗族始祖蚩尤文化为主线,由40余处单体景观建筑构成,集苗族文化、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于一体,继承和延续了苗族历史文化、民俗风情,重现“九黎之城”历史风貌。乘坐【乌江画廊游船】近距离观赏美丽的乌江美景,千里乌江,百里画廊,区别于三峡的绮丽与磅礴,乌江风光更显得富有灵气与险峻。山依偎着水,水映照着山,静静的和谐,淡淡的孤寂,闲散的心境一如人生,慢慢的把岁月怀念。后乘车前往重庆入住酒店休息。
4
超市-鹅岭二厂-磁器口-李子坝轻轨站-龙门浩老街-解放碑-洪崖洞
餐:早中
住:重庆三钻酒店
5
重庆自由活动一天或可参加大足宝顶山石刻+大足博物馆一日游自费套餐(参加自费含中餐)
餐:早
住:重庆三钻酒店
早餐后可开启自由活动的一天。
打卡美食攻略:
酸辣粉:红薯粉Q弹,酸辣汤汁开胃,街头巷尾随处可见。
山城小汤圆:黑芝麻馅皮薄软糯,红糖水甜而不腻。
陈麻花:磁器口古镇标志小吃,酥脆香甜。
冰粉/凉粉:夏季消暑神器,冰粉配红糖水果,凉粉咸辣爽
或可参加游览世界文化遗产自费套餐(参加自费含中餐):
大足宝顶山石刻+大足博物馆一日游300元/人(自愿参加,费用导游现收)
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大足宝顶山石刻】(含电瓶车以及讲解)宝顶山石刻是重庆大足石刻的核心景区,由南宋高僧赵智凤历时70余年(1174-1252年)主持开凿,以佛教密宗道场为主题,造像近万尊,是中国晚期石窟艺术的巅峰代表。以大佛湾为中心,31龛窟造像如连环画般展现佛教故事,如《六道轮回图》以巨型转轮象征因果,《父母恩重经变相》以11组场景弘扬孝道,1007只金箔贴面手臂精密排列,修复工程开创中国大型贴金石质文物修复先例,被誉为“天下奇观”,《牧牛图》以牧童驯牛喻禅修,《醉酒图》《吹笛女》等生动刻画宋代民间生活。【大足博物馆】作为中国唯一以石窟艺术为主题的国家一级博物馆,其核心功能包括大足石刻文物的收藏、保护、研究及展示,馆藏文物达820件/套。游览结束后返回重庆入住酒店。
6
重庆-万州飞福州 FU6596(15:20-17:55)
餐:早
住:/
早餐后约定集合时间,乘车约4小时,后抵达万州机场办理乘机手续返回福州。结束愉快的旅行!
特别说明:在不减少景点和所列项目的情况下,我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
接待标准
旅游费用包含
1、福州万州往返经济舱机票
2、用车:正规空调旅游大巴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3、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此行程以按最低打包优惠价,任何证件无费用可退)
4、住宿:全程5晚当地准四(三钻)酒店,2人用房一间为标准
5、用餐:5早3正,正餐餐标30/人/餐,早餐为酒店提供早,不吃不退
6、导游:全程中文持证导游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
购物:1综合超市+1九黎城景中店
旅游费用不含
1、必须消费:天坑换乘车+旋转电梯+乌江画廊游船+综合服务=298元/人(打包价无证件优惠),费用和团费一起收。
2、自愿消费:天坑出口电瓶车15元/人,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大足宝顶山石刻自费套餐300元/人
3、单房差
4、行程包含内容以外未提及的费用以及个人消费
因不可抗力因素产生额外费用,多退少补。
注意事项
1、天气:武隆高山气候景区日照强紫外线强。请准备:保暖衣物、太阳帽,防晒霜、润唇膏、雨伞。
2、路况:因山路较多且地理环境比较特殊,只适用底盘较高国产旅游车,故座位间隔可能未如理想;为保障行车安全,途中可能会安排检修,敬请谅解。
3、餐食:敬请客人在选择食店时,要注意卫生,切勿吃生食已剥皮的水果,更不要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
4、住宿:全程住宿行程中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行程中如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旅游者须听从导游安排住房,住房分配原则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同性旅游者同住,若旅游者最终不能听从安排住宿的,旅游者须现场补足双人标准间房差后入住。
5、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购物时可以听听导游人员的建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6、由于重庆各地的特殊地理及气候条件,汽车由于长途山路容易出现抛锚,三小时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
7、旅游过程中如遇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在征求客人同意签字后,可进行行程调整,未游览景点我社负责退还旅行社所购团队优惠票全额费用;同时客人必须服从旅行社的安排,控制损失,不得无故将损失扩大;
8、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或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我社将及时处理解决。请各位团友务必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9、行程中赠送景点如遇时间问题不能游览,我社有权取消,请游客理解并知悉。
10、我社可根据航班时间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请客人知悉。
旅行社告知事项
为了确保游客能愉快地完成旅行,提示如下:
一、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汽车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二、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三、如因游客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一、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委托安排购物场所:
附:购物场所介绍:
商店 | 商品特色 | 购物时间 | 备注 |
综合超市 | 土特产,朱砂、石斛等 | 120分钟 | |
特别备注:如遇行程上购物店有调整,我社有权调整购物点地点,谢谢理解。 |
景区配套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1)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2)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电话: 时间: 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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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行程仅供参考,请以实际合同为准,谢谢!